滯船費賠30億 台電:今年可收斂至4億內
台電回應,卸貨變慢主因是台中室內煤倉去年尚未完工啟用,再加上燃煤存量安全存量天數增加、燃煤使用量又受到「增氣減煤」所導致,台中煤倉1期完工已大幅改善。(示意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立委黃珊珊今(29)日針對台電近3年因燃煤卸貨速度太慢,額外賠償30億元「滯船費」提出質詢。台電回應,卸貨變慢主因是台中室內煤倉去年尚未完工啟用,再加上燃煤安全存量天數增加、燃煤使用量又受到「增氣減煤」所導致,台中煤倉1期完工已大幅改善。
黃珊珊表示,台電每年進口的燃煤,因卸貨太慢必須支付滯船費,從2021年約2億元、2022年增至7億元,2023年卻暴增到20億元,三年內賠償將近30億元,直言「20億、30億賠償,拿來蓋倉庫都蓋完了。」
對此,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此事一定會嚴查,這是不應該發生的問題。
台電說明,國內燃煤電廠法定安全存量為30天,但考量到能源安全,台電調高至45天,但同時間「增氣減煤」政策,燃煤使用量大幅度減少,因此必須要增加庫藏空間。
然而,去年因台中電廠室內煤倉因故延遲,導致庫藏量受到影響,出現滯船費暴增至19億元。今年因台中室內煤倉1期完工,狀況已大幅改善,預估今年滯船費虧損可收斂至4億元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