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欺詐案件提出檢控 涉資約1,100萬元
證監會在東區裁判法院針對陳海城及李寶程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指二人使用欺詐計劃,非法賣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二人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2026年2月6日進行下一次聆訊。屆時控方將申請把案件移交區域法院審理。
證監會指,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間,二人訛稱陳海城持有足夠數目的該28家公司股份,以支持透過陳海城在貝格隆証券有限公司的證券帳戶發出的賣盤,但事實並非如此。結果,二人得以就相關公司的股份進行非法賣空交易,並獲利約1,100萬元。(ss/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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