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黎智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成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成立,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亦成立。

黎智英被控三項罪名,當中兩項涉及《港區國安法》,分別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另一項則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提出的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ss/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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