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割頸案判「乾哥」9年、「乾妹」8年 死者父痛罵2人當庭「裝乖裝哭」




新北市一名楊姓國中生,去年底因為阻止林姓女同學跑到教室找人聊天因發爭執,遭林女的郭姓「乾哥」找上門,並被對方用彈簧刀狠刺頸部、胸口10刀,因傷重送醫不治。新北地院今天(30日)判郭姓「乾哥」9年、林姓「乾妹」8年徒刑,而死者的父親今天稍早也發出聲明,曝郭、林2人在法庭上「裝乖裝哭」,並痛批:「《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

死者楊姓少年的父親今天在聲明中批評《少事法》對於郭、林2人太過寬容,2人殺人各判9年、8年,「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並指2人兇殘至極,卻因《少事法》有機會重返社會,直言:「《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

此外,楊姓少年的父親也認為:「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當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讓每個兇手都有機會找到減刑、假釋的機會,而《少事法》更是給了優渥的處遇環境,讓兇嫌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質疑:「難道那兩個凶手犯的錯,就該由我們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我們的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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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少年父親完整聲明:

謝謝媒體記者的關心,謝謝我們夫妻的好朋友石一佑議員昨天還特地到醫院關於我們的女兒。

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一直推動人權團體的人,你們認定的人權是這樣的嗎?人民的生存權竟然不如你們口中的人權?二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死者楊姓少年)卻永遠都沒有任何機會!這二個有誰可以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難道還要有其他受害者再次出現嗎?

曾幾何時我們的社會變成如此?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此惡毒還推脫卸責仰仗司法保障,法庭上裝乖裝哭,說什麼我們說不原諒他們成為他們不認錯的等等諸多理由,台灣法律是由他們這些惡毒之人擺弄的嗎?

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當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我相信每個凶手只要有機會每個人都會找機會減刑、假釋,更何況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不是真的監牢」,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了,都已給優渥的處遇環境,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難道因為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難道那兩個凶手犯的錯,就該由我們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我們的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如果今天殺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來輕判,是否告訴我們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