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方說謊?黃國昌批竊案偵破先放給媒體 松山分局:有先告知民眾黨





(菱傳媒/台北報導)民眾黨辦公室日前傳出竊案,警方迅速破案,查出是黨內王姓資訊人員所為,引發各界關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痛批警方沒告知當事人,就把消息洩漏給媒體。轄區北市松山警分局今(21日)在議會接受議員苗博雅詢問時澄清表示,破案後有先跟民眾黨發言人聯繫,時間也早於被媒體披露之前。苗博雅直指,警方和黃國昌說法兜不攏,一定有一方在說謊。



這起竊案案發地是民眾黨位於台北市松山區台玻大樓的辦公室,包括數位相機和鏡頭,價值約25萬元的攝影器材不翼而飛。警方接獲黨部報案著手偵辦,16日查獲王姓嫌犯,才發現他是黨部資訊人員。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8日在消息曝光後,回應媒體表示,「年輕人做錯事已認錯也已道歉,接著就是去負他應負的法律責任。」但他同時對警方的處理方式提出質疑,「北市警局為何沒先告知身為當事人的民眾黨,就不知道以何種管道放給特定的媒體記者、還是發公稿?我並不是很清楚。」黃國昌指出,警方似乎在未通知當事人的情況下,就將相關偵查資訊透露給媒體,甚至可能已達「供稿程度」。



對於黃國昌的說法,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今日在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詢問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苗博雅指出,民眾黨是10月11日報案,警方10月16日破案,到了10月17日晚間媒體披露。她問,警察局先前稱是應媒體訪問才被動說明,不是主動發佈新聞,「台北市警局何時告知報案當事人、告知政黨說已經破案?」



轄區松山分局代為回應表示,破案是在晚上,而隔天早上就跟民眾黨報告了;苗博雅追問,所以警局是在10月17日早上跟民眾黨講,是跟哪一位窗口說明?警方說,是與民眾黨發言人聯絡,時間是17日早上沒錯,但確切時間還要再確定一下。



從警方和黃國昌兩造說法,苗博雅認為,一定有一方在說謊,因為一邊說「沒告訴報案當事人」,另一邊說「我有告訴報案當事人、沒主動告訴媒體」。她指出,時間點很重要,希望警局確定時間後,要告訴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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