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冰棒鬧食安 台電:未使用過期添加劑
食藥署今(21)日公布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之稽查結果,其中驚見台電基隆協和電廠福利社所賣的冰棒,因存放過期食品添加物,挨罰6萬元。(圖/取自協和冰棒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衛福部食藥署今(21)日公布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之稽查結果,其中驚見台電基隆協和電廠福利社所賣的冰棒,因存放過期食品添加物,挨罰6萬元。對此,台電說明,該添加物為牛奶雪糕專用原料,但由於今年牛奶雪糕未生產,所有販售的冰品均未使用到這批過期的食品添加劑。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2024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者之原料來源、環境衛生、產品標示等進行稽查並抽驗相關產品。
本專案總計查核80家業者,其中5家業者出現違規,其中就包括台電基隆協和電廠福利社。食藥署指出,協和電廠福利社因存放過期的食品粘稠劑,違反《食品安全法》第15條,開罰6萬元罰鍰。
台電表示,該添加物為牛奶雪糕專用原料。由於今年度牛奶雪糕並未生產,且冰品訂購單上已註明該產品不販售,因此所有販售的冰品均未使用到這批過期的食品添加劑。
該批食品添加劑於今年4月25日到期,在過期後已被另外存放,並通知廠商前來銷毀。然而,由於作業不及,致使該批原料在5月5日的衛生稽查時仍被查獲。
台電事後已要求,每日作業工作前務必確認原料有效期限,並落實執行原物料採取「先進先出」。目前已將「原物料及食品添加物」用專卷方式管理,請作業人員以進貨、使用時間及數量進行登記,並於物料在外包裝上註明採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