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若改大法官法定總額 司法院憂:憲法法庭運作將窒礙難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21日)排審委翁曉玲提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草案內容增訂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大法官人數為15位,同時,要求提高大法官判決門檻,從原先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改成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指出,若依修正草案,將來運作會產生窒礙難行,目前聲請釋憲98%都是人民聲請,只有極少數是機關衝突,已審查受理138件人民權利該如何保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由翁曉玲所提「憲訴法第4條、第95條條文修正草案」。第4條部分,要求大法官「現有總額」比照「法定總額」15人;第95條部分,則要求修正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黃麟倫指出,11月1日起下任大法官能否順利產生,大家都有疑慮,司法院認為,大法官萬一無法順利產生,這次修法草案,要將現有總額,訂定成《憲法訴訟法》法定總額,將來運作上就會產生窒礙難行,黃麟倫也請委員多加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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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倫說,《憲法訴訟法》其他條文,甚至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現有總額都不是法定員額,不是只有《憲法訴訟法》,其他法律也相同,大法官解釋,就有現有總額含義,不是《憲法訴訟法》訂定後才這樣,歷來解釋都是如此,變動現有總額含義,與相關法制一致性有斟酌餘地。
黃麟倫指出,目前聲請釋憲98%都是人民聲請,只有極少數是機關衝突,若因此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會對人民權益有很大影響。就目前憲法法庭公告有審查通過、受理有138件,若憲法法庭在11月1日運作發生困難,已審查通過、受理案件無法執行,人民的權利該如何保障?
黃麟倫呼籲,憲法法庭,是人民基本權最後保障,維護它能夠順利去行使,相信不只是司法院,也是國人共同期待。(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