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京華城案爆收賄 法官裁定應曉薇再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雙雙被羈押禁見至今,因羈押期限將滿,檢方22日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台北地院上周開庭審理,今天(28日)裁定應曉薇延押2個月,可抗告。至於沈慶京延押聲請,台北地院明天將做出裁定。
關於應曉薇延押的理由,台北地院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偵查卷宗後,依應曉薇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認為應曉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此外,應曉薇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能力,故逃亡原因仍然存在。
台北地院表示,本案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偵辦過程,應曉薇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應曉薇的虛偽陳逑。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曉薇有延長羈押之必要,自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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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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