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遺址條例審查 藍批促轉會「借屍還魂」 李遠:不是延伸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30)日審查文化部「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認為,未來不義遺址審查委員,可能會與過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選重疊,批該條例可能讓促轉會「借屍還魂」。文化部長李遠則解釋,新條例在法制上不是促轉條例的延伸,僅是立法精神上延伸。



洪孟楷質詢時提到,促轉會已經在2022年正式解編,新的不義遺址條例,是否為促轉條例的延伸?還是與其完全無關?



李遠答詢表達「是」,並強調該條例是促轉會解編後,移交給文化部的立法工作,即針對不義遺址的研究與保存。



洪孟楷則追問,不義遺址保存條例中的審議會,是否已成立了?會不會有促轉會委員、變成促轉會「借屍還魂」?



李遠則再表示「不是延伸」,隨後強調在促轉會移交業務的背景下,不義遺址條例與促轉條例,僅在立法精神上有延續,但在法制上沒有明確的延伸關係。



洪孟楷藉題追問,是否不義遺址條例的內容,都是可以重新訂定、重新討論的;李遠回答「是」。隨後洪孟楷則表達立場,訴求將不義遺址定義範圍,追溯納入整個中華民國民國紀元,即納入日本統治時期。



洪孟楷提到,台灣首座慰安婦博物館「阿嬤家」在2016年成立,但最後3位慰安婦阿嬤都已經在天堂了,一輩子等不到日本政府對台灣的道歉,文化部也該正視當時的歷史。



李遠回覆,目前不義遺址條例處理的是威權時代統治的範圍。根據文化部報告,該條例的不義遺址定義,為民國34年8月15日至81年11月6日間,威權統治期間,國家不法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



據文化部報告,不義遺址指的是威權統治時期,國家為了達成鞏固威權統治的目的,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點,包含羈押、審判、刑求、監禁、處決等場所,文化部研擬「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期待藉由保存發生歷史事件的空間,把台灣的人權故事傳承給下一代。



洪孟楷再批,文化部的立場是在自我設限,應該從民國紀元開始,我國只要有人權被迫害的地方,就要有保存。既然法治上是從新開始討論,那時間條件也是可以修改的,二戰也是人類歷史上不義的一部分,應以古鑑今、讓大眾認識戰爭的壞處,不再重蹈覆轍。



李遠表示,慰安婦歷史,包括當年日本人統治底下,台灣的南洋軍伕,永遠不會被遺忘,最近公視推出的《聽海湧》,就是日本屠殺戰伕的事情,納粹的不義行徑也一再被影視作品提出,必須釐清加害者、被害者,釐清的目的,就是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



洪孟楷表示,這段質詢部長所表達的立場,他將在未來審查該條例時不斷留下來重播,並再次重申,他認為應擴大條例適用範圍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