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沒義務遵守憲法判決挨轟 翁曉玲:我忠於憲法「不是憲法裁判」
(菱傳媒/台北報導)憲法法庭25日判決國會改革法案多數條文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稱,自己沒有義務遵守憲法判決,引發爭議。翁今(30日)在廣播節目專訪時強調,「我是忠於憲法,不是憲法裁判」。至於,被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點名,是「違憲新三寶」之一,翁曉玲也回應表示,她不是違反的「違」,而是維護的「維」。
在國會改革法案多數被判違憲之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自己沒有義務遵守憲法判決。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批評表示,「我強烈建議,翁曉玲委員應該馬上辭去立法委員的職務。」因為立委的權力也是來自憲法,若不打算遵守憲法,憑什麼擁有憲法賦予的權力。洪申翰也稱,「這個國家的憲法,不是你家旁邊的自助餐,讓你有權力的條文就遵守,你不喜歡的條文就對抗。這道理一點都不困難。」
律師林智群則發文反問,若立法院可以拒絕接受憲法法庭的違憲認定,那行政院和司法院,又為什麼要遵守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按照翁的邏輯,他認為,行政院和司法院也可以自行認定立法院的法律違憲,不用遵守或執行認為違憲的法律。
對於綠委和律師指責,翁曉玲今日在《千秋萬事》廣播節目,接受主持人王淺秋專訪時表示,立法院制定法律要本於憲法的意旨,不是忠於憲法裁判,如果憲法裁判有違憲,怎會針對這個理由去遵循?裡面的內容是否有義務去遵循大法官的判決,並不必然,「這已經擴權了,大法官造法」。
翁曉玲進一步指出,這次憲法判決嚴重侵害立法院的核心,掏空立法權和質詢權。她強調,「我是忠於憲法,不是憲法裁判」,所以立委之後怎麼會針對這個違法違憲的理由再去制定法律呢?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
「立法院沒有義務做大法官做的違法違憲裁判。」翁曉玲說,過去立法院也並非對於大法官的判決全部遵循,例如司法院組織法要重新修正,至今也沒看到有修正,所以立法院是可以重新立法的,當五權制衡已經走到險境,嚴重違反憲法精神,這時候立法院不能退縮,要秉持以憲法制定妥適的法律。
另外,對於被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稱為「違憲新三寶」,翁曉玲回應說,她的不是違反的「違」,是維護的「維」,也就是「維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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