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翻版!基市議員「低薪高報」助理費遭訴 認罪繳回不法所得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同時也是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子弟兵的張顥瀚,涉用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67萬元,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中)手法如出一轍,另涉用媽媽當人頭詐領助理費11萬元,17日被基隆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由於張已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移審基隆地院後有機會獲得交保。
基檢懷疑張顥瀚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指派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陳仔細蒐證後,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向基院聲請羈押禁見,同年月23日裁准。
基檢調查,張顥瀚是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現議員(任期自2018年12月25日迄今),陳柔臻則自2018年12月25日起擔任張的公費助理,2人明知議員的公費助理補助費用,是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是議員薪資一部分或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用「低薪高報助理薪資」的方式詐領。
陳柔臻自2019年1月至同年12月間每月實領薪資3萬5000元,2020年1月起迄至2024年9月間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為取得較高的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指示陳柔臻填具不實浮報的助理薪資數額(4萬3900元至5萬3000元不等)向基隆市議會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0033元。
此外,張顥瀚與陳柔臻另以「親友為人頭虛報」手法詐領助理補助費,2人明知張顥瀚的母親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張卻指示陳不實填載公費助理費申請書,將張母虛偽申報為2019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2020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期間的人頭公費助理,藉以領取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11萬2453元。
基檢認定張顥瀚與陳柔臻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17日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張顥瀚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陳柔臻無犯罪所得,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偵查中自白,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柔臻身為勞工,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供出一切犯罪情節,建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由於張顥瀚已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基檢17日起訴移審基院後,若張未翻供且犯後態度良好,有機會獲得交保。
本案是繼高虹安詐領助理費被起訴判刑後,司法體系再度認定「低薪高報」助理費涉及貪污,差別在於所涉雖為本刑7年以上之罪,但張顥瀚在偵查中自白可減刑一次,法官如果認定他「其情可憫」,可比照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用《刑法》第59條再減一次,以達到可宣告緩刑的門檻;高虹安則因自始否認犯行,而無法獲得減刑。
張顥瀚出身基隆,台北大學財經法律系學士,曾任林右昌擔任基隆市長時期的機要秘書、立委劉櫂豪國會助理、民進黨立委基隆市聯合服務中心專員,問政品質不差,被視為林右昌的嫡系子弟兵,一度有望被栽培為林在基隆的接班人,惟未來若被依貪污罪判刑確定,將被褫奪公權,且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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