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需妥協與協商 切勿操作街頭運動走回頭路
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憲訴法》與《財劃法》等3項修正法案,朝野爆發嚴重肢體衝突,包圍立院的「青鳥」也試圖突破封鎖線,再度登上國際版面。賴清德總統強調,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總統所謂的更大的民主是甚麼尚未可知,民進黨表示是否覆議、釋憲甚至不副署不公布等手段仍需研議,總統和行政院長已先對「青鳥」表示肯定,令人錯愕,莫非執政黨將棄守議會政治,圖以群眾運動扭轉朝小野大局面?
針對三法修正案,在野黨主張,修法是為了恢復民主的權力分立,執政黨對此強烈反對。總統賴清德和行政院長卓榮泰分別以激烈言辭批評法案,甚至考慮透過行政院長不副署或總統不公布法律的方式來阻擋法案生效。這些舉措引發憲政爭議,有學者直指此舉違憲,並警告可能進一步破壞台灣現行憲政秩序。根據《憲法》第72條及增修條文,行政院和總統應尊重立法院的決議,拒絕副署或公布顯然有悖民主原則。
總統公開支持「青鳥」群眾運動也引起關注。前立委沈富雄批評此舉意味著執政黨已經拋棄議會政治,轉而倚賴群眾運動,這不僅弱化了代議士制度,也有損民主的核心價值。
民主政治的本質在於協商與妥協,而非透過動員群眾來對抗議會決議。面對在野黨以多數優勢通過法案,執政黨理應以對話與合作的方式處理分歧,而非激化對立。執政黨需認識到,作為少數政府,其施政必須更加謙卑,尊重多數決原則;另一方面,在野黨也應適度妥協,避免過度操作立法院的優勢,進一步惡化政治對立。
台灣民主歷程尚淺,亟需進一步深化,民主素養是每個公民的課題,更是執政黨與在野黨必須小心呵護的託付。在憲政層面,大法官的人選需要考慮多數民意的接受度,以增進憲法法庭的運作效能。同時,政黨應建立長效的協商機制,避免政治僵局對國家治理的負面影響。鑑於當前的朝小野大格局,台灣或可參考其他民主國家的經驗,例如美國的分權與制衡模式,以應對政治動盪成為常態的挑戰。
三大修正案引發的爭議凸顯出台灣民主政治的脆弱性;執政黨應尊重民主程序,停止利用憲政漏洞來阻撓立法院決議;在野黨則需展現更大的政治責任感,避免因短期利益而激化對立。唯有通過協商與妥協,台灣的民主政治才能走向更加穩健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