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何仁崴/若非家裡苦⋯
律師提供的服務不單是給予法律上的建議解決他們面對的問題,有時當事人心中也想要的,是同理心去感同身受他們的痛苦。(示意圖/Pixabay)
[NOWnews今日新聞] 去各地法院開庭前,如果時間還足夠,我常常會到法院的律師休息室去喝杯咖啡。
這些律師休息室是由各地方的律師公會在法院內設置的。反而在檢察署,印象中幾乎沒有看過律師休息室,推測是因檢察署多設在法院旁,可直接利用法院的律師休息室(如臺北地院、地檢),即便為獨立建築,也因為偵查庭的性質,多半律師會在等候區陪同當事人先做開庭前準備,所以也幾乎不會有使用到律師休息室的需求。
律師休息室大多會裝設咖啡機,提供律師可以在忙碌的庭訊活動前後,喝杯咖啡作為提神、整理思緒的儀式。口感喝起來似乎比便利商店賣的美式咖啡還要苦一些,挺不錯喝的,有時候一杯喝不夠,還會再喝第二杯。也有少數法院的律師休息室會準備三合一咖啡或者膠囊咖啡機。
「咖啡苦嗎?」律師休息室的工作人員問我。
「我們的工作比咖啡更苦。」我苦笑著說。
我覺得,律師這行業帶有高度的「M(受虐)屬性」。
當事人遭遇了法律上的痛苦來求助於你。你不需要有酒,他會述說他的故事。然後你會聽到很多各式各樣,甚至情節光怪陸離的故事:
「他路邊撿到皮夾,因一時忙碌先跑其他行程,未能及時送到派出所而被告了侵占遺失物罪。」
「他與人發生爭執,被對方毆打,卻因為對方身上有傷而被告了傷害罪。」
「他與人約砲,而被告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被告後才知道對方未滿16歲。」
「他與太太分居三年沒有性行為,但他突然變成一個剛出生寶寶的法律上父親,這個寶寶是太太與其他人發生關係下誕生的。」
「他受到一個「很久沒聯絡的朋友」請託要借款,他基於義氣,將房子設定抵押借給那位「朋友」了,後來房子被拍賣,才恍然大悟那位「朋友」是假的,連見面都沒見過。」
處理人世紛爭的工作,需要很高度的抗壓性,每個案件的背後,都是當事人活生生血淋淋正在遭遇的痛苦。
這些故事,背後有許多的「訴求」:未能見到離世的至親最後一面的惆悵與無奈、為朋友情義相挺卻遭到朋友背叛的失落感與反差感、鄰居之間不里仁為美反而以鄰為壑的彼此仇視、對情人投入情感卻換來人財兩空的對待、感情甚篤的手足或合夥人卻面臨為錢反目成仇的情況…從出生到死亡,需要律師去理解、去傾聽,為當事人說話。
許多律師同道很喜歡講這段話:「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你若經我苦,未必有我善。」這意味著律師提供的服務不單是給予法律上的建議解決他們面對的問題,有時當事人心中也想要的,是同理心去感同身受他們的痛苦,陪伴當事人度過這段訴訟期間。
不單是法條、實務見解的解釋與技術上的操作,如何施展「法力」,「用魔法打敗魔法」,也往往耗上律師許多時間與精力,要思考的領域甚至必須超脫委任案件本身,讓當事人獲得最大化的利益,或是盡可能地減少損害。
至於「訴求」帶來的負能量也是在所難免的—當事人多少會期待能透過傾訴得到一些情緒價值,即便律師有時候必須很毒舌的給予回饋,譬如強烈建議當事人不要往對方挖好的坑去跳…等,更要避免負能量往心裏去,尤其在當事人最後還是選擇跳向對方挖好的坑,或者自己做些完全不利己方的訴訟主張時(如:在書狀或庭上做無助法律主張的傾訴、對人不對事的指摘,對方常會利用這點反擊,在訴訟上很不利,要謹慎小心)。
於是,律師在外界營造著「表面風光」的形象,來自於必須上戰場與對方廝殺一決高下的武裝,背後也是奠基於當事人的期待與壓力的轉化,也必定伴隨著痛苦。
「若非家裡苦,誰願當律師」,成為律師同道彼此自我解嘲的對話,更戲稱律師費是「精神慰撫金」。喝了苦的咖啡,也不會覺得苦了,甚至在享受細細啜飲苦味中帶來的香氣—當然如果有相應的經濟上報酬是更好的了。
繼續喝著桌旁「不苦」的美式咖啡,我去為下一件案件奮鬥了。為我加油!
●作者:何仁崴/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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