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子摑羅智強 邱議瑩刑事判拘役10日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年5月28日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法律修正案期間,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以手持紙扇搧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臉,民事部分經羅智強提告,台北地院判決邱議瑩賠償20萬元確定;刑事部分邱議瑩自白犯罪,經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北院法院審理後,認邱女98年間在立法院就有掌摑前科,未能習得刑罰之教訓及警惕,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邱議瑩是於5月28日見羅智強在議場內手持手機進行直播,指摘民主進步黨意圖以再生醫療法等其他議案干擾、延滯議程,走到羅智強面前以台語稱「你是沒被打過喔」,同時以手持紙扇搧打羅智強左臉,遭羅智強提告民事損害賠償及刑事妨害名譽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
妨害名譽部分,邱議瑩自白犯罪,檢方起訴聲請簡易判決;但是恐嚇危害安全部分,檢察官認為「你是沒被打過喔」之文意,未含任何具體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內容,且羅智強遭邱議瑩持扇搧打左臉後,仍稱「我打不還手、我打不還手、我是文明人,我有水準,我今天,我打不還手…來啊,邱議瑩我打不還手,來啊,我打不還手啦…告訴你我不會用人身攻擊罵妳…」,除未顯露任何畏怖之情外,尚有持續挑釁被告之言語,難認羅智強有何因此心生畏懼,不符恐嚇危害安全罪構成要件,只是與妨害名譽部分具有法律上一罪關係,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法官審認,邱議瑩在98年間曾有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議室內,因不滿前立法委員李慶華之發言,而以掌摑方式對其侮辱,經法院判處刑責之前科紀錄,仍未能習得刑罰之教訓及警惕,竟因立法院在審理「再生醫療法」法案時,受政黨杯葛而延誤,場面混亂,且認受羅智強直播嘲諷下,未能克制、控管自己之情緒,持紙扇搧打告訴人左臉頰,並稱「你是沒被打過喔」等行為,其行為確屬不該。
不過,邱議瑩犯後坦承犯行,且民事判賠20萬元確定,且於其社群媒體臉書上公開坦認錯誤。審酌邱議瑩思及罹癌患者面對病痛及治療之煎熬、提升醫療產業創新等情,及擔心自己多年努力奔走立法之「再生醫療法」草案無法順利通過之動機,衡酌被告所用之強暴手段係以持紙扇搧打之,其行為時間雖為短瞬,然係在立法院議場內為之,佐以立法院院會會議有議事直播,旁觀者及可閱覽直播影音之人非少,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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