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查獲走私第四級毒品近1.5公噸 起訴6人求重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以黃姓男子為首的販毒集團,從中國大陸進口近1.5萬噸毒品原料到基隆港,9月24日闖關基隆港,桃園地檢署指揮海巡署、台中市警方在桃園市觀音區台61號快速道路、苗栗縣苗栗市逮捕領取毒品的販毒集團成員,日前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黃男等6名毒販,並建請法院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1年9月。


桃檢指出,本案係海巡署苗栗查緝隊接獲運毒集團自大陸地區運 輸大量毒品進入我國之情資,遂報請指派緝毒專組檢察官蕭博騰指揮偵辦並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


蕭博騰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苗栗查緝隊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先於9月24日在基隆港,扣得黃嫌等人利用不知情之報關業者,以清潔劑名義申報進口夾藏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之總純質淨重 142萬3309.46公克的罐裝貨物58桶及毛重39萬5790公克的化學品甲胺17桶。





專案人員並趁運毒集團成員尚未發覺闖關毒品已遭查獲的機會,續於9月28日分別在桃園市觀音區台61號快速道路、苗栗縣苗栗市逮捕前來領取毒品的林姓毒販等5人,另於11月23日在桃園國際機場,拘提由柬埔寨返國之該運毒集團黃姓主謀,其中被告黃男等5人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表示,扣案的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係俗稱喵喵的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之毒品先驅原料,數量高達1.42公噸且純度極高,可供製成新興毒品咖啡包多達213萬包,若流入市面將造成極大危害,戕害國人身心甚鉅。


檢察官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黃男等6名毒販,並考量本案輸入毒品數量甚鉅所幸經執法人員之有效執法,方未造成重大不可彌補之損害及被告等人犯後態度等情,向法院分別具體求處有期徒刑6年至1年9月。


照片來源: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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