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補強《國安法》 鼓吹武統可重罰百萬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國安法相關法案,本次修法聚焦「對敵效忠表示懲罰」,新增任何人不得公開鼓吹、倡議武統消滅我國主權,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圖/記者陳威叡,2025.12.18)
[NOWnews今日新聞]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行政院會今(18)日拍板通過《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法草案,本次修法聚焦「對敵效忠表示懲罰」,其中新增任何人不得公開鼓吹、倡議武統消滅我國主權,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而國軍若以言語、舉動、文字與圖畫等方式對敵人效忠,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五大國安統戰威脅十七項因應策略,五大國安統戰威脅包括中國對國家主權之威脅;中國對國軍滲透及間諜活動;中國混淆國人對國家認同;中國藉兩岸交流對台灣社會統戰滲透;中國藉「融合發展」吸引台商、台青。
本次修法聚焦「對敵效忠表示懲罰」,現役軍人方面,對敵效忠處1到7年有期徒刑;不盡責降敵處3到10年有期徒刑,犯《國安法》加重刑責1/2,且經判決有期徒刑,不須待定讞,即暫停退除給與50%。
退役軍人部分,犯國安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不須待定讞,即暫停退除給與50%,定讞後,喪失退除給與及相關權益;公務人員方面,犯《國安法》加重刑責1/2,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不須待定讞,即暫停退休給與50%
全體國人部分,增訂參與危害國安組織罪,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分設層級化處罰規定,另增訂中間人責任處罰規範;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公開鼓吹、倡議武統消滅我國主權,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處置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危害國家安全之錯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