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 宣布延會到明年1/31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9)日以59票贊成、49票反對,表決通過本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31日,這是繼上會期延長至8月31日後,立院會期再一次無縫接軌。

《憲法》規範,立法院會期每年2次,第一次2月至5月底,第二次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上會期立法院已創下紀錄,延會3個月至8月31日,無縫銜接到本會期9月1日開議。

民眾黨今天提案,延長本會期(第四會期)至1月31日,無縫接軌下一會期。藍白聯手挾人數優勢,最後以59票比49票,表決通過延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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