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法官判憲訴法違憲 黃健豪:挑戰主權在民原則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憲法法庭19日宣判「憲訴法」修正案違憲失效,5位大法官援引釋字601號,將「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自現有總額中扣除,引發關注。立委黃健豪今(22)日質疑,如果8位大法官,可以用任何理由排除其中3位,只要5位大法官就能做出判決。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第5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這句話還有意義嗎?


「沒有任何授權、民意基礎,就定義5個人代表全部,自以為神了吧?」黃健豪舉中華民國憲法第82條,即「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指出大法官是解釋憲法的人,地位崇高,但從來就不等於憲法。現在5位大法官已經自以為是憲法本體了,所以不需受到法律約束,但憲法也寫明了,司法院及各法院的組成,由法律規範,而法律是立法院訂的。


黃健豪說,立法委員是人民投票選出來的,其中有32席甚至不是2024年1月的民意了,是2025年7月和8月的民意。他並再三強調「主權在民」,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2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權力來自於人民,選舉選出民意代表,受人民委託行使權力、制定法律,這些都是很基礎的民主憲政概念。


黃健豪認為,現在發生的事情是,1個行政院長能因不副署而否決法律;5個大法官,自己開會排擠另外3個人,就能解釋法律,這才是真正的毀憲亂政。他認為,民主憲政的核心是權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如果少數人就能推翻具備民意基礎的法律,這是對主權在民原則的挑戰,不用等中共武力,台灣內部就裂解了。


黃健豪補充,大法官之間都有這麼大的歧見,更核心的是反對司法院硬幹的3位大法官中,有2位是公法學者,呼籲掌權者和那些附和權力的學者們,再想想吧。


照片來源:取自黃健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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