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無差別攻擊案引發全國多起恐嚇案 被告分別羈押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發生男子張文在台北車站及捷運中山站無差別隨機攻擊路人案,全國引發多起恐嚇公眾案件,新北地檢署轄區發生邱姓男子在捷運站出口高喊「我有槍」,並攻擊至現場處理員警;呂姓男子雙手各持 1 把菜刀揮砍路邊民眾車輛案。台中地檢署轄區發生張姓男子在社群軟體Threads留言恐嚇公眾案。橋頭地檢署也有陳姓男子網路發文恐嚇公眾案。台南則發生彭姓女子搭乘高鐵南下833車次列車,在台南高鐵站報警表示該高鐵列車會爆炸案。各地檢署迅速指揮警調人員逮捕當事人,分別向各該管法院聲請羈押或諭令交保。
陳姓男子在網路轉傳貼文「主角張文是我兄弟 我們是一個組織 今天他未完成的任務我會繼續接下去,下一個地點 高雄車站……」。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蔡婷潔指揮調查局資安工作站及高雄市調查處鳳山站,於20日執行搜索後,拘提被告陳男到案。經檢察官蔡婷潔訊問後,認被告陳男犯罪嫌疑重大,諭知交保新台幣5萬元。
台中張姓男子20日上午以暱稱「rleioutalf710902」,在社群軟體Threads留言刊登「不一樣吧!原計畫板南站內~且在5點鐘開始~所以原計畫是5點鐘開始到 7點鐘的大規模隨機殺人事件 不是快閃中山站站外 光煙霧彈在板南 密閉空間,以及2小時的作案時間 死傷~哇塞~難怪同夥表示失敗」等恐嚇公眾安全言論。
中檢立即指派檢察官黃鈺雯指揮新北市警三峽分局及調查局航業調查處,於21日上午10時20分許,拘提張男嘉到案,並經被告同意,帶同員警返回其位於台中市清水區之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手機1支進行數位鑑識及比對分析,釐清被告之犯罪動機及犯罪情節。
經檢察官綜合相關證人證述、警方製作之數位證物勘察報告、美商Meta公司回覆資料及扣案手機等證據,認定被告張男涉犯刑法之恐嚇公眾及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逃亡及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及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之進行,認有羈押之必要,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高中捷運站出口外20日上午發生邱姓男子於該處高喊「我有槍」,並攻擊至現場處理員警案件,邱男經警方以現行犯逮捕移送,檢察官訊問後, 認被告涉犯刑法恐嚇公眾、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業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此外,呂姓男子於20日下午2時許,在新北市三峽區雙手各持1把菜刀揮砍路邊民眾車輛,並進入加油站營業室內恐嚇現場加油站人員及潑灑易燃液體,經員警獲報及時到場以現行犯逮捕被告後,移送新北檢,檢察官訊後以被告涉犯刑法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彭姓女子21日下午搭乘高鐵南下833車次列車,在台南高鐵站報警表示該高鐵列車會爆炸,經警會同高鐵人員詳細檢查列車,並未發現爆裂物或可疑跡證,警方以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之現行犯逮捕被告且通報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於21日夜間將彭姓被告移送本署。檢察官於今(22)日凌晨訊問彭姓被告後,認尚有詳予調查之必要,命被告具保3萬元後,將被告責付予家屬,且命被告應於每週二向所在地警察局派出所報到。
照片來源:AI生成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