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案爆驚人偵辦內幕!廖力廷證詞多達6版本 辯方質疑檢調「洗筆錄」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桃園地方法院昨(23)日再開庭,出現重大反轉。辯方律師法庭勘驗關鍵證人廖力廷的18則調詢及偵訊筆錄,爆出令人震驚的偵辦內幕,指出廖的原始供述多次否認對價關係、並稱款項屬政治獻金,但關鍵內容卻未被完整記載於偵查筆錄中,反而在後續偵訊過程中逐步被「修正」、「重構」;辯方律師質疑檢調存在誘導式偵訊與「洗筆錄」情形,導致證詞憑信性嚴重不足。


鄭文燦律師團表示,本案的關鍵證人是廖力廷,從勘驗內容顯示,廖的原始證詞是「沒有對價關係」、「是政治獻金」,鄭文燦還東西時並沒有說監聽一事,結果檢調一路洗筆錄成為「還錢是因為知道被監聽」,證人原始記憶被「揉捏」成符合檢方預設劇本的「合成證詞」。


律師團指出,從勘驗偵訊錄音可見,調查官與檢察官在廖力廷供述不符起訴方向時,多次以「大家會相信嗎」、「這很明顯就是對價」、「我幫你恢復記憶」等語施壓,逐步引導證人改變說法。


對於起訴書所稱「鄭文燦因知悉監聽而退款」的關鍵情節,辯方律師團更揭露,廖力廷的說法前後竟出現多達6個版本,從一開始的「不記得時間」、「沒說過什麼」,逐步演變為官邸內曾提及「你爸嘴巴很大」、「有人在監聽」,再到為修補時間邏輯,在檢調等人共同暗示下,進一步出現「107年5月11日」,以及廖力廷再加碼編造出「500萬元加600萬元退款」等說法,硬生生將證詞導向有罪指控。


此外,勘驗偵訊內容更揭露了檢方極具爭議的違失。在廖力廷羈押期間,某次庭訊前,廖竟向檢察官索要一包檳榔以建立「互信基礎」。檢察官在誤以為錄音錄影設備已關閉的情況下表示「錄影錄音已經關閉」,隨後提供檳榔;之後調查官發現設備未關,竟突然關閉錄影,導致後續交談內容不明。


律師團強調,廖力廷相關證詞是在事件發生長達7年後、記憶淡化之際,在權力不對等的壓力下,為求交保,而被導引產生的「合成證詞」,根本上並無證據力。律師團最後也呼籲法院,應正視檢調「洗筆錄」的問題,並認定該證詞無證據能力,以捍衛司法正義。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庫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邱議瑩動漫風「6大政策」看板超吸睛 高雄市民大讚


美智庫民調揭中國人民對台觀感佳 陳冠廷籲北京正視民意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網路家庭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Copyright © PChome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