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人妻暈船外遇 兒子目擊母親和姦夫滑進摩鐵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人妻小玲(化名)與丈夫阿興(化名)結婚近50年,但小玲卻耐不住寂寞,4年前竟然外遇另名男子阿志(化名),直到今年3月間,小玲的兒子目擊母親與阿志進入摩鐵,以為她遭到詐騙,於是報警,卻意外揭發母親偷漢子的家庭醜聞。父親得知後,向阿志提告求償51萬,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定,小玲與阿志已逾越正常交往,最終判阿志須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小玲與阿興結婚近50年,已經是老夫老妻,不過阿興卻控訴妻子自2021年起就背著他和阿志交往,2人的對話內容曖昧露骨,還曾在2025年1月與3月前往摩鐵,其中3月這次,兒子還親眼目擊母親與阿志一起進入。
阿志在開庭時辯稱,1月他並未與小玲前往摩鐵開房,3月那次去摩鐵只是想找個安靜的地方聊天,並無任何越矩行為,他還反控阿興取得的LINE對話與行車紀錄器影像是違法取證,不應作為證據。
不過阿興的兒子出庭證稱,曾在3月親眼目睹母親搭乘阿志的車前往摩鐵,他一度以為母親遭受詐騙,所以報警處理,警方進入查看後,才意外揭發母親與阿志有不當行為。法官認為,證人是夫妻雙方的兒子,應無捏造母親外遇、刻意偏袒父親的動機,證詞可信度高。
法官另指出,小玲是主動向丈夫及兒子坦承一切,並出示她與阿志的LINE對話紀錄,且侵害婚姻關係的行為多半隱密,蒐證本就不易,阿興取得對話紀錄對阿志隱私權的侵害程度輕微,因此仍具證據力。
法官並認定,LINE對話內容露骨曖昧,甚至出現提醒「記得刪訊息」等語句,加上深夜與有夫之婦一同進出摩鐵,已不可能僅是朋友聊天這麼簡單,認為2人交往行為已嚴重超出正常社交範圍。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情節,並考量阿興與小玲結婚已近50年,卻在晚年遭遇婚姻破裂,精神打擊不言可喻,最終判阿志須賠償阿興4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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