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稱預算審查期限係「憲法明文規定」?王鴻薇痛批:自創憲法、總統府偷偷刪文遮羞
【威傳媒政治中心報導】
針對總統賴清德日前表示「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對明年度的預算,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要審竣完畢」,立法委員王鴻薇於臉書發文抨擊,指出憲法中根本「查無此條」,且立法院過去幾年皆未於年底前審完預算。她質疑此舉不僅是賴清德「自創憲法」,更恐怕已釀成「我國總統看不懂憲法」的憲政危機。
王鴻薇指出,在各界抨擊與譏笑賴清德「自創憲法」後,總統府及賴清德的社群小編,已分別在社群平台及總統府網站下架相關內容。王鴻薇直言,身為國家元首居然看不懂法律還胡亂編造,無疑重創我國形象,事發後「當然只能偷偷遮羞」。
賴清德臉書發文(圖片截取自賴清德臉書)
王鴻薇進一步整理賴清德過去的失言紀錄,並指出這並非其首次發生類似狀況,相關案例如下:
王鴻薇強調,從過去的案例到此次的預算審查期限說法,顯示總統府多次在失言後進行修改或刪除,呼籲執政者應審慎發言,避免誤導國人及損害國家形象。
(資料來源:威傳媒新聞-Win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