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寮刺網管制115年元旦上路 新北漁業處提醒違規最高罰15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為保護海洋環境及漁業資源,公告貢寮區距岸3海浬內海域將全面禁止刺網作業。這項新規定定於115年元旦正式實施,若漁民違反禁令,將依漁業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政府漁業處特別呼籲大眾務必遵守,避免違規受罰。


新北市擁有145公里海岸線與28處漁港,資源相當豐富。市府目前已在萬里、野柳、瑞芳、貢寮等4處劃設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並在瑞芳、萬里、金山區距岸3海浬內禁止刺網。此外也推動實名制,106年至114年已輔導592艘刺網漁船轉型,比例接近7成。


為了進一步擴大資源永續,市府委託專家學者綜合評估貢寮海域。研究發現該區海底多為礁岩與岩礁混合,地勢崎嶇且潮流不穩,刺網漁具極易纏繞礁體導致流失,形成海底覆網問題。這不僅降低漁撈效率,更會對底棲生態系與珊瑚礁棲地造成難以逆轉的破壞。





雖然當地原本就禁止使用多層刺網,但考量地形與生態脆弱性,新制決定擴大管制,嚴格限制範圍內的作業區域。這項管制計畫透過產官學合作制定,希望透過更積極的管理手段,改善過去刺網流失損害棲地的現況,守護珍貴的海底環境。


新北市漁業處表示,為了兼顧漁民生計與生態,市府除每年定期清理海底覆網,也持續推動輔導刺網漁船轉型。透過訂定禁漁措施與管控漁撈行為,落實責任漁業,未來將持續針對違規熱點加強查緝,確保管制計畫發揮成效,讓海洋資源得以生生不息。


漁業處強調,115年元旦起若查獲違法使用刺網,將嚴格執法。請漁民朋友留意管制範圍,切勿以身試法。市府將持續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推動各項管理計畫,透過多方合作,打造環境與產業雙贏的永續海洋空間,確保漁業資源能長久留存。


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漁業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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