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推動虛擬資產服務法 研擬8子法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9日電 (2025-10-29 17:40:08)

金管會書面報告指出,虛擬資產服務法(VASP專法)草案已在6月底送行政院審查,後續若法案通過後,也須擬訂8個授權子法,其中7個涉及VASP,1個涉及穩定幣,目前已預先研擬訂定中,未來子法草案完成後,將與利害關係人溝通討論廣納意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邀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中央銀行、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及其相關子法修訂暨建立完善監理架構之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金管會書面報告今天出爐,虛擬資產服務法(VASP專法)草案規範重點包含對VASP(虛擬資產服務業務)管理以及對穩定幣發行與管理面向。穩定幣對標國際規範,參考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家對於穩定幣發行的監理規範與架構,將價值錨定法定貨幣的虛擬資產視為穩定幣納管,並定義穩定幣為「指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之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之虛擬資產」。

如果在台灣境內發行穩定幣,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境外發行穩定幣應取得主管機關同意,才能在台灣VASP交易。境內穩定幣發行人應設置與維持十足的準備資產,必須進行定期查核,繳存足額準備金,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穩定幣發行相關資料及進行資訊揭露等。

金管會報告指出,VASP專法草案已在6月27日報行政院審查,為利VASP專法草案審查順利,行政院已在7月25日及9月26日邀有關單位召開內部會議討論,金管會配合行政院審查程序,盡速積極辦理。

依目前VASP專法草案內容,金管會指出,法案通過後須擬訂8個授權子法,其中7個涉及VASP,1個涉及穩定幣,目前已開始預先研擬訂定中,未來子法草案完成後,將與利害關係人溝通討論,廣納外界意見。

根據報告,7部子法包括虛擬資產服務商設置標準、虛擬資產服務商管理辦法、虛擬資產服務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虛擬資產服務商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虛擬資產服務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虛擬資產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與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

至於跟穩定幣相關的1部子法為穩定幣發行許可及管理辦法,主要規範得申請許可的發行人資格條件、最低實收資本額及其申請程序、得發行的穩定幣種類、運用場景、廢止許可事由、準備資產的設置與定期查核,以及穩定幣發行與贖回程序等。

為提高業者建立相關內部控制,金管會表示,對VASP執行洗錢防制專案的檢查家數2023年4家、2024年6家與2025年12家。對於未建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或未確實執行防制洗錢義務的VASP,金管會除了依法處以罰鍰外,並督導業者進行改善。

此外,金管會也持續精進虛擬資產阻詐措施,蒐集執法機關及VASP業者意見,研提「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修正建議並送行政院審議,包括增訂金融機構與VASP間的異業照會機制、異業聯防通報機制及異業情資分析機制等,預期將可建構完整跨域金融防詐體系,提升阻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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