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09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員工不當查詢客戶個人資料所涉缺失,核有違反銀行法及其授權
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依銀行法
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4.處理過程:將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事宜。
5.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200萬元整。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0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200萬元整。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改善事宜,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