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款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4/12/15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12/15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實體法說會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5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群益金鼎證券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5.其他應敘明事項:簡報檔案將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