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寬宏藝術: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委託代收及存儲款項機構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0/23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0/14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9/12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臺幣50,000,000元/普通股5,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9.發行價格:新臺幣70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75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3,750,000股
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113.63636363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即500,000股,
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
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1/05
17.最後過戶日:113/10/31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01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05
20.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11/08~113/12/09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12/10~113/12/11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0/23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鳳山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苓雅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14日金管證發
字第1130358640號函申報生效。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
須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