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志旭:更正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超限訂定之改善計劃已完成營業處所相關事宜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7
2.公司名稱: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26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47555號函示辦理。
本公司對子公司志旭日本株式會社於113/03/31資金貸與餘額11,524仟元超限,
核有違反本公司自訂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應訂定改善計劃提報董事會控管。
6.因應措施:
為改善子公司志旭日本株式會社資金貸與超限,董事會於113年08月14日
討論通過將資金貸與子公司債權轉增資案,
以改善資金貸與超限缺失。
子公司志旭日本株式會社已完成日幣60,000,000元之債權轉作增資股本之登記作業
,前開資金貸與情事已改善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