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弊案 陳啟昱延長羈押禁見2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營事業台鹽實業轉投資的台鹽綠能公司被檢調查出浮報工程款項等弊端,前董事長陳啟昱在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時,失聯且無故不到庭,自行到案後,被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去年11月25日晚間開庭後,認陳啟昱在社會矚目案件無視法院傳喚故意不到庭、有逃亡事實,裁定羈押禁見;由於羈押期限將屆,台南地院今(13)日裁定,陳啟昱自1月25日延長羈押禁見2月。


南院表示,經本院訊問被告後,被告未就全部犯罪事實完全坦承而顯然保留部分情節。本案涉案人數甚多、金流往來龐雜且龐大,尚待檢警一一傳喚及清查;而扣案之書、物證及相關行動裝置內容仍需調查,相互勾稽比對研判等,是本件被告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仍未消滅,應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應准自114年1月25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 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調追查,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任內,公司疑似藉由執行種電,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的過程中,涉嫌不法。


此外,陳啟昱等人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鹽綠能搬錢賠給自家廠商。


檢調去年10月23日搜索32處並扣押相關證物,並將前董事長陳啟昱等34人約談到案,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啟昱、蘇坤煌、郭政瑋、蘇俊仁、戴妤倩等5人,卻被南院裁定無保請回。


不過,檢方抗告成功,蘇坤煌、郭政瑋、蘇俊仁、戴妤倩等被告,陸續被裁准羈押禁見。陳啟昱一度失聯且無故不到庭,經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逃亡25天後主動到案,被檢察官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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