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鴻海:說明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20
2.公司名稱: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民視新聞網
6.報導內容:追討逾10億元獎金 前夏普會長戴正吳狀告鴻海、郭台銘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關於本案,本公司基於合法合規精神,一切依法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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