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誠美材:公告本公司總經理接獲民事起訴狀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連巍鐘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重訴字第6號
4.事實發生日:114/01/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主張案由為清償借款
6.處理過程:委任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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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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