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安泰銀:澄清媒體報導案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25
2.公司名稱:安泰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電子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新朗日匯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乙節,本行澄清如下:
(1)媒體報導所指新朗日匯建案之「團購說明會」,本行從未派員參與。
(2)本行所有授信案件均遵循銀行法及相關授信規範,擔保品如有塗銷信託、過戶及
塗銷抵押權等程序,均係依照聯合授信契約及信託契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3)媒體報導可能造成社會大眾之無端揣測,本行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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