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福-KY: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3/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保瑞藥業(股)公司代表人:盛保熙先生
法人董事保瑞藥業(股)公司代表人:Stephen Lam先生
法人董事Delos Capital Fund, LP代表人:陳林正先生
法人董事鵬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志全先生
法人董事Allen Chao and Lee Hwa Chao Family Trust代表人:趙宇天先生
獨立董事謝尚賢先生
獨立董事王泰昌先生
獨立董事賴銘榮先生
獨立董事張彥姝女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4年3月27日股東會決議,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