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光金:本公司代孫公司Shin Kong Life Singapore Pte. Ltd.公告董事會決議以公開募集方式發行十年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6/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Shin Kong Life Singapore Pte. Ltd.十年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上限新臺幣250億元之等值美元,視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於董事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
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6.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7.發行期間:10年期以上。
8.發行利率:依公司債發行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自有資本、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4.發行保證人: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額保證。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依實際情形全權處理。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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