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博愛座!改名「優先席」有需要就坐
立院三讀通過《身障權法》,將「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決議將大眾運輸工具中的「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原先保障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條文,也改為「身心障礙者或其他實際需要者」,以更貼近當前社會對公共座位使用的多元需求。
依新法規定,未設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仍須設置不少於總座位數15%的「優先席」,並位於靠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地板也須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加註標示或播放語音提醒禮讓他人。
院會也通過一項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與衛福部共同制定統一的「優先席圖示」,供全國運輸業者統一使用,並推動多元宣導方式,包括廣播提醒等,希望提升民眾對「優先席」制度的認知與同理心。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這次修法不只是更換一個名稱,而是針對長期以來社會對「博愛座」產生的矛盾與誤解所做出的回應。她指出,過去博愛座常因讓座爭議引發社會對立,導致民眾即使身體不適也不敢使用,修法後「優先席」名稱清楚傳達「有需要者優先」的理念,也讓未有明確需求的乘客可以放心就座,減少道德壓力,回歸尊重與互助的公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