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南茂: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行政裁罰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16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19日至本公司竹北廠進行放流水採樣檢測,其中硼測
值逾放流水準限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4.處理過程:高濃度廢水立即改採委外清運處理,並已導入無硼藥劑製程,符合硼排放濃度。
5.處分情形:依新竹縣政府函文及裁處書,裁處罰鍰新台幣2,058,000元整及環境講習2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058,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2,058,000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高濃度廢水立即改採委外清運處理,並已導入無硼藥劑製程,符合硼排放濃度。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對於排放標準的適用與認定等疑義,擬提出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