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行員外出收款遭竊 內控出包金管會罰600萬




銀行於行外收付款項時遭竊,引發監理機關關注。合作金庫台大分行發生行員赴台大醫院院區收款遭竊事件,損失387.5萬元。金管會今(18)天公布裁罰結果,認定合作金庫在行外收付作業與內控制度上有重大缺失,依銀行法開罰600萬元。

這起案件發生於今(2025)年5月29日,合庫行員前往台大醫院向餐飲業者收取營業款項後,運送過程中未妥善看管現金,且未使用可上鎖的手提箱裝置,導致現金遭到竊盜。金管會查核後發現,該分行長期便宜行事,自2022年7月至2025年5月間,多次外出收款作業均由單一行員執行,未依內規採取2人同行機制,制度形同具文。

金管會進一步檢視內控架構,認為合作金庫在制度建立與執行兩端皆有明顯缺口。包括行外收付款項未建立有效的勾稽與控管機制,人事差勤系統無法辨識須由2人同行的作業型態,以致於單人外出情形未能即時攔阻或事後追查;內部稽核流於形式,僅以書面資料審核為主,未搭配實質查核,使行員得以事後補齊文件,掩飾實際作業違規。

金管會指出,該分行未確實落實既有作業規範。依規定,運送現金金額逾30萬元,應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執行,並全程使用可上鎖手提箱,嚴禁現金無人看管。但在此案中,行員不僅單獨外出收款,也未完成外出登記程序,返行後相關帳冊與覆核機制,亦未能發現實際作業與書面紀錄不符的情形,顯示管理與查證功能全面失靈。

除了裁處600萬元罰鍰外,金管會並要求合作金庫全面清查相關作業流程,將查核結果提報董事會,並依所提改善計畫落實執行,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同時須將本案提報銀行公會,作為同業警示案例。

對於裁罰結果,合作金庫回應,案發後已依規即時報警並通報主管機關,相關損失對營運及財務未造成重大影響,客戶權益也未受影響。後續將檢討並強化內控作業,避免再度出現類似情形。

從整體監理趨勢觀察,銀行內控仍是金管會近年查核重點。根據銀行局統計,今年前11月銀行業共遭裁罰13件,合計罰鍰金額達5,025萬元,件數較去(2024)年同期減少5件,但金額增加75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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