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巨宇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就子公司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與展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淶滬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之旅館爭議業務事項說明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4/12/28
2.公司名稱:巨宇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宇勝)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基於多角化經營及擴展營業範圍之考量,於113年度設立100%持有
之子公司巨宇勝以拓展旅館飯店及餐飲產業,並於113年底由巨宇勝併購
展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展旺)及淶滬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淶滬文旅)之旅館業務共計5間,收購價金為76,000千元,
並陸續完成租賃合約轉換及支付收購價金。
(2)雖各旅館標的之營業及資產已完成轉移,但旅館登記證尚未變更登記
完成前之過渡時期,尚須以展旺與淶滬文旅之名義代為處理部分經營事務
,而產生巨宇勝與展旺及淶滬文旅間有代收付款項,惟後續對方未履行 
旅館登記證移轉之義務,代收付款項亦多有延宕,而產生應收代收款項
及應付代付款項淨額38,469千元尚未結清。
(3)依據契約,展旺及淶滬文旅最遲應於114年6月30日完成辦理旅館登記證
轉讓事宜,然其辦理旅館移轉變更登記多有延宕,截至目前尚有嘉義文
化館、台南館及高雄館尚未完成旅館登記證移轉。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與對方公司協商,經協商後因我方律師表明對方嚴重
違反契約,除返還價金外還須依合約賠償損失及擔負在此期間無法營業之
相關損失及租金等,使對方同意協助辦理旅館登記,截至目前已重新向各
地觀光局遞件申請。
(2)截至114年11月底,本公司與展旺及淶滬文旅之應收代收款項及應付
代付款項淨額38,469千元尚未結清,目前委由律師向對方進行協商中。
若對方不給付且無法取得可能扣押資產價值,評估最大損失情形,
將提列呆帳損失38,469千元。
(3)目前展旺及淶滬文旅已配合辦理移轉變更登記,完成變更登記之可能性
很高,惟若不能完成變更登記則導致旅館無法繼續經營可能產生的資產
減損分別如下:
嘉義文化館:10,200千元
台南館:12,000千元
高雄館:6,900千元
共計:29,100千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將持續委託律師積極透過法律程序保障及爭取公司權益。
(2)本公司秉董事會授權審慎評估。
(3) 本公司尚未辦理移轉變更旅館登記部份,目前積極配合主管機關
盡速完成辦理。
(4) 本公司依會計原則評估認列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有關程序辦理。
系統開發、資訊提供: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台灣期貨交易所
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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