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4/12/182.捐贈原由:推展食品營養保健及預防醫學,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NTD1,450萬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千禧之愛健康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與統一超商(股)公司共同捐助成立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