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期的審計報告揭露地方政府濫用政府採購預算的情形,其中有些地方採購程序不符合規定、未公開招標、串通投標,甚至無預算卻採購等,金額規模從人民幣數百萬到數十億元不等。
第一財經報導,中國全國的政府採購規模一年超過人民幣3兆元(約新台幣13.5兆元),近期,一些省分陸續公開了2023年當地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這些報告揭露了政府採購程序不合規範的情形。
這些報告列出的情形包含無預算採購、超過預算採購、未履行公開招標程序、先實施後招標、串通投標、違規轉包等現象。
據內蒙古的審計報告顯示,有3個部門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卻花費了約1.17億元採購;江蘇的審計報告則提及,有300多個部門超過預算甚至無預算採購,共計花費約50.54億元。
至於採購程序不合規定的情形,報導指出浙江的審計報告揭露,7個部門未依規定採購,涉及金額1.18億元;湖南則有16個部門由廠商先提供服務後補簽合約,採購流於形式,涉及金額約0.59億元。
河北的審計報告則揭露有3個部門存在串通投標的情形,涉及1.18億元;另有3個部門將政府採購專案違規轉包,涉及1175.27萬元。
報導引述西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副教授黃昊表示,從審計報告中揭露的問題來看,政府採購管理相關違法違規問題仍然呈現普遍性,甚至部分地區涉及問題金額大、影響惡劣。
他認為,濫用政府採購預算的背後顯示部分單位採購承辦人員及相關代理機構專業能力不足、法律意識不強,對政府採購相關政策法規瞭解不足,這也是導致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問題多的一個重要原因。
湖北省政府採購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專家崔一兵指出,有些地方法律意識淡薄,為了政績並加快推進專案,違反招投標有關流程,未履行公開招標程序或先實施後招標,但事後為了規避責任,於是就製造了一系列的所謂「假標」。
今年7月中國國務院發布「政府採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加強政府採購合作監管、提升工作效率。
黃昊表示,除了完善相關政府採購領域法律、制度、標準外,還要不斷強化責任主體意識,遵守相關法規,並且積極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和相關利益人員對採購活動監督和回饋,通過建立透明的採購流程和資訊公開機制,增強社會對採購部門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