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社群平台詐騙廣告猖獗,幾乎占網路詐騙廣告逾9成,是否可考慮平台業者賠償相關詐騙金額的5成。數發部長黃彥男今天表示,如果民眾是因平台業者而遭受詐騙損失,可以考慮業者負擔連帶責任,立法院可提修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黃彥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翁柏宗、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金管會就「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表示,從數發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APP查詢,逾9成詐騙廣告都在Meta上,單一平台就有這麼多的詐騙廣告內容,數發部應該更積極處理,是否可考慮平台賠償詐騙金額的5成。民進黨立委陳素月也關注打詐進度,除了打詐儀表板數字之外,民眾也需要知道政府做了多少打詐措施。
黃彥男表示,確實比較多詐騙內容是在臉書,但這主要是詐騙源頭,後續詐團可能會引導受害者到私人群組。在專法實施前只能跟業者道德勸說、喝咖啡,但隨著打詐專法通過後,也會祭出罰款,最重可以罰新台幣1億元,應該對業者有一定嚇阻效果。
至於法規是否會進一步調整,黃彥男說,如果是因平台遭受詐騙損失,可考慮立法,看平台是否要負擔連帶責任,立法院可以訂相關修法。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質疑,電子簽章法通過後有要求平台要導入廣告實名制,究竟實名制何時上路。
黃彥男說明,今年底就會實施廣告實名制,業者也在內部調整,若不配合也會開罰。數發部除了用AI掃描網路上詐騙廣告之外,也會要求業者實施廣告實名制,先前一個月有4萬多筆偽冒名人詐騙廣告,現在下降到1萬多件,相信打詐子法實施後,應該可以完全杜絕偽冒名人的詐騙廣告。
數發部也公告納管Google、LINE、Meta與TikTok等網路廣告平台,要求業者在10月31日前向數發部提報法律代表以落實防詐義務。數發部官員說,目前都有跟業者溝通,也有意願設立法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