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2891)8月20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未依規定申請當日暫停交易,今天遭證交所處以新台幣10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中信金8月20日中午12時召開董事會討論並決議通過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經查本案是在營業日下午5時前召開董事會,決議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收購案,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應向證交所申請當日暫停交易,但中信金未依規辦理申請。
另外,中信金8月20日及23日董事會後發布重大訊息,未依其董事會決議內容完整詳實揭示收購相關資訊,同樣違反規定。
綜合以上違規,證交所對中信金處以違約金100萬元,並函知中信金之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