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今早赴經濟部陳情彰化溪州森林公園旁台糖土地出租案。台糖表示,已於今年5月與承租戶協議,縮減租用面積,範圍內如涉及建築工事的林木,須完整移植至一旁退租土地,未來將洽溪州鄉公所代管維護綠美化,提供在地居民休憩使用。
台糖期盼環團回歸法制與理性,讓彰化發展共榮的同時,也能享有環境的永續。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和彰化青年發展聯盟今天上午赴經濟部大門舉行「反對和泰汽車國小旁設廠,爭取溪州台糖地公共使用」記者會,現場由國營司代表出面收下陳情書。
台糖透過新聞稿指出,溪州糖廠於1953年停閉,相關製糖設施及辦公廠房也於1984年拆除,不僅無糖廠遺構建築,也非屬歷史文化景觀;後經政府於1999年間辦理市地重劃,縣府取得2.16公頃公園綠地,現為溪州森林公園,台糖則分回溪州進樂段970地號等3筆5.93公頃的住宅區土地。
台糖表示,歷經這些年的變遷,目前地上木已非原溪州糖廠的林木,且經縣府勘查後未列縣管珍貴樹木,「台糖此刻將可用之地出租開發,是裨益地方繁榮的」。
台糖強調,進樂段970地號等3筆土地於2022年11月合法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得標商除依申報地價總額10%繳納年租金外,台糖還收取20年權利金新台幣1.176億元,台糖依法活化土地,無該團體所述情事及出售土地,無法接受該團體所稱賤租或賣地的指責。
台糖表示,近期地上權人進行整地,獲彰化縣政府認定無違反「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使用管制規定,地上權人亦有依契約規定,提供所填土方的來源證明,確認無污染。未來台糖會善盡土地出租人之責,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照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使用土地。
台糖補充,2001年另有提供25公頃土地由縣府規劃開闢為溪州(花博)公園,而退租的1.78公頃土地,除了移植租地的樹木外,如無涉及建築工事的林木,其維護也由地上權人負責,不得伐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