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顧公會連年爭取建立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制度,希望投資可享新台幣2.4萬元扣除額,根據金管會送交財委會書面報告,金管會表態推動TISA,但現階段將以彙整現行稅制優惠為主,並無額外新增個人投資扣除額。
投信投顧公會連年爭取修正所得稅法,希望新增個人投資金融商品2.4萬元扣除額,適逢金管會喊出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願景之際,TISA是否露出曙光備受關注。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4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題報告「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具體作為暨如何協助金融科技及新創產業籌資現況與未來發展」。
根據金管會今天送交立法院財委會的書面報告,金管會參考國外推動個人投資儲蓄專戶(ISA)制度成功經驗,決議在符合台灣現行租稅條件及民眾投資習慣下,推動具台灣特色的個人投資儲蓄專戶(TISA)。
金管會表示,未來將採公私協力推動TISA制度,由金管會協調集保公司協助民眾進行專戶建立與管理,並在一定額度內由參與計畫的資產管理業者讓利,設計發行經理費率及手續費率優惠方案,吸引民眾開立TISA帳戶。
稅制優惠方面,金管會指出,TISA帳戶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將視收益性質穿透課稅,股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可享股利收入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並以8萬元為上限,或採28%稅率分開計稅。另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之1規定的特定金融商品,可按10%稅率分離課稅,稽徵機關均會自動協助計算。
換言之,TISA帳戶初步僅適用現行已有的稅制優惠,尚無業界期盼爭取的新增個人投資扣除額。
根據書面報告,金管會表示,未來可視TISA實施一段期間有相關實績後,再與相關部會研商租稅或其他誘因,以增加TISA參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