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天預告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商業」,業者可在預告期2個月內陳述意見;增訂商業團體將有助第三方支付業者籌組公會,業者7月曾透露,最快明年上半年正式成軍。
經濟部今天預告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商業」。商業署說明,為促進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健全發展,暢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與主管機關間的溝通、協助法規草案研擬及遵循、行業自律,因此增訂「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商業署表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商業是非屬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所稱電子支付機構,提供代理收付網路實質交易款項服務的業者。
至於服務範圍,商業署表示,於買賣雙方交易發生後,代買方或付款人收受交易的價金,並依其指示轉交與賣方或收款人的服務。主要業務樣態包含但不限於提供信用卡相關代理收付服務、提供銀行虛擬帳號代理收付服務、由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與通路業者簽約後,透過該通路代收款項。
經濟部表示,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
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今年7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納管幣商,未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須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否則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方支付業者當時表示,為強化自律、接軌政府打詐措施,已向主管機關送件申請籌組公會,最快2025年上半年正式成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