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4
2.公司名稱: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本次申報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6,000張,每張面額新台幣(以下
同)100千元,上限總額600,000千元,暨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6,000張
,每張面額新台幣100千元,上限總額600,000千元,合計上限總額1,200,000千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2097號函及
第11303520971號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考量近期資本市場受到國際局勢影響,使得股價發生變化,為尋求較佳發行
時點並順利完成資金募集,以維護股東權益,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1960號函准予備查在
案,募集期間延長至114年2月21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