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13
2.公司名稱:易飛網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催繳期間自113年12月11日至114年01月13日
下午3點30分止,已於今日屆期。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4年01月13日下午3點30分停止繳納並
喪失其權利。
(2)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於114年01月24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
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