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攻淨零,財政部國產署今年上半年有望啟動國有地造林「種碳匯」自行招標新制,目標北、中、南均釋出標的,此外,國產署現已釋出近713公頃國有地,供設置陸域風電、地熱能、光電等再生能源設施,若加計離岸風電已併網部分,整體裝置容量有望衝3.3GW。
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20多萬公頃,近年盤點合適的國有地供設置再生能源設施以及造林,不僅讓閒置土地「活了起來」,也有助推動能源轉型,實現淨零目標。
國產署官員表示,國有地配合綠能發展主要有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標租等3大方式,截至民國113年底,提供經能源主管機關評估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合計約712.7公頃。
國產署官員指出,3大方式中,以委託經營為最大宗,釋出土地約440.8公頃,不論是陸域風電、地熱能、光電和地面型漁電共生都有成案,預估合計併網裝置容量約728.5MW(百萬瓦)。
進一步檢視委託經營案源,光電方面,目前已有49案,預估併網裝置容量將達402MW;地面型漁電共生則有1案,預估裝置容量2MW;地熱能現有4案,預估併網裝置容量35.49MW;陸域風電48案,預估併網裝置容量將達289MW。
國產署結合經濟部能源署或地方政府共同辦理國有地改良利用,地熱能、光電合計簽約4案,釋出國有地面積約225.4公頃,預估合計併網裝置容量約194MW,其中包含新北市金山區硫磺子坪地熱發電示範區;風電方面有1案,國有地面積27.5公頃,用於興建離岸風力發電水下基礎製造基地及重件碼頭。
國產署官員表示,標租方式目前以光電為主,現存租賃契約18案、面積19公頃,預估裝置容量23.86MW。
同時,國產署已針對離岸風電發電,建立「海域土地提供使用機制」,業者需先向經濟部申請籌設,獲許可後才能進場使用,14處已獲准籌設者中有8處商轉發電,已併網裝置容量2372.3MW。
也就是說,國有土地提供設置再生能源設施的預估併網裝置容量,加上海域土地供離岸風電發電已併網裝置容量,合計超過3300MW。
此外,國有地造林種碳匯方面,國產署官員表示,今年將啟動自行招標新制,選定符條件的國有閒置農業用地為標的,並把位於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的多筆土地,整合為一標辦理出租,供具有林業專業的民間公司造林,並可視其經營需要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俗稱碳權)。
國產署官員進一步指出,初期規劃國產署北、中、南各分署將先各推出1宗標的,每宗土地大於0.5公頃,每一列標標的不限宗數,總面積大於20公頃,現已由各分署篩選、儲備適宜辦理標租林地標的,預計最快上半年推出第1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