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1.事實發生日:114/03/212.發生緣由:檢調單位於民國114年3月21日下午至本公司進行證券交易法案件搜索,係因本公司於民國112年主動通報司法機關請求協助調查,檢調單位針對公司採購事務展開調查。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要求。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此通報案件係針對過往公司交易對象的疑義,相關人員業已離職,故本事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