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4/04/07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9,740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35,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6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0,21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子公司原申請銀行融資額度新台幣50,000千元已於於114/3/8到期失效。
(2)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114/4/7董事會通過新增新台幣30,000千元額度。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萬美崙仁大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579,740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子公司銀行融資提供保證,114/4/7董事會通過新增新台幣40,000千元額度。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011,636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35,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270.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額度異動主要係銀行融資額度到期續約。